珲春市环保局坚持服务优先,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24.04.2017  16:03

  今年以来,珲春市环保局项目审批科以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为目标,强化大局意识,坚持服务优先,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一、服务于重大项目

  根据《2017年珲春市重大项目“抓三早”、“促三好”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成立了服务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思想意识,优化重大项目的服务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促进重大项目“结构好、质量好、效益好”。对纳入重大项目库的建设项目,继续做好“三超前”服务,实行直通车和绿化通道制度。 

  

  二、积极落实政策简化业务事项 

  

  按照环保部下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部令41号)要求,自 2017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通过环保部发布的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备案。 

  

  珲春市环保局按要求时间,积极推行网上备案管理工作,在农、林、牧、渔、海洋、机械、电子、轻工和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1个类别的48项对环境影响小、且不需要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的项目实行网上备案管理,实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零跑腿”。现在登记表项目只需短短10分钟就能完成网上备案。备案完成后,珲春市环保局利用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项目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日常督察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至目前,珲春市环保局已顺利办理网上备案项目91件,受到办事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排污许可证改制

  按照省环保厅《吉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于5月份完成大唐珲春发电厂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四、优化政府服务改革

  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上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将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公开、全部上网”,杜绝环保审批部门“该批的事不批,该审的事不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