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满12分仍驾车上路 吉林省将严厉查处

17.08.2017  18:43

  16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在全省交警系统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中,吉林省交管部门对记满12分仍驾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进行严厉查处。查处过程中省交警总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驾驶人满分教育工作,提高满分教育率。为确保满分教育工作有序进行,全省交警系统利用双微平台、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提示,对特别是“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车辆的重点驾驶人进行全方位的提示和查处。据了解,交管部门的科研人员首先将记满12分且名下有车的驾驶人和车辆信息全部调出,与道路监控系统关联,调取行车轨迹,比对行车时驾驶人与记满12分驾驶人照片。审核一致后,将该车布控到稽查布控系统中。一旦该车和该驾驶人上路行驶,交管指挥中心即通过全市卡口预警后派出民警拦截。《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记满12分就已经停止使用,需要培训7天,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对于记满12分仍驾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法律有严厉的处罚规定。对于因酒驾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的驾驶人驾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对于其它原因记满12分仍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吉林省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记满12分后尽快到交管部门参加满分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驾驶证才能恢复使用,切不可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记者 梁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