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四个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24.10.2018  00:52

9月以来,珲春市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6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以“创建国家民族团结进步城市,建设民族和谐幸福珲春”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暨朝鲜语言文字日宣传月活动,通过参观110幅“民族大团结”摄影展、观看传统民族文艺节目演出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群众2000余人次。同时动员和吸引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在景区和珲春江边环江路悬挂道旗、擎天柱广告牌、宣传栏、LED显示屏、张挂横幅、标语,合力营造全市宣传月的浓厚氛围。

二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立足于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警)营、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切实做好各族群众宣传教育活动、“民族团结·富民固边”主题实践活动以及脱贫攻坚等载体活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200余次,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是深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积极总结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深度,通过新型媒体,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民族团结工作纪实,并从社会各行各业、各单位中积极培育选树20个“双百工程”先进典型,拟召开“珲春市第十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努力使全市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稳固。

      四是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督导工作。组建由宣传部、统战部和民宗局组成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先后深入全市4个街道和9个乡镇采取实地调研、交流座谈、考评打分等方式,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帮助理清创建工作重点和思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珲春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奠定坚实的基础。(珲春市民宗局 王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