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院长寇昉开庭审理一起民事再审案件

23.12.2017  01:43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12月19日,二级大法官、省法院院长寇昉手执法槌,担任审判长,主审了延边某建设有限公司与汪清县某材料厂买卖合同纠纷的再审案件。

  庭前,寇昉院长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审时,寇昉院长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案件审理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法院院长一线开庭审理案件,实现由过去只听汇报、批案向审案、判案的角色转换,为全省法院入额院领导起到了导向指引作用。

  今年以来,新一届省法院党组继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后,向纵深推进全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合议庭制度和落实司法责任等制度改革。在落实司法责任上,明确了审判主体责任清单,将院庭长办案纳入常态化,三级法院院级领导和庭长、副庭长均明确了办案任务指标,并纳入全省审判绩效管理考核,切实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