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落实“十五项措施”依法保障服务“三抓”新闻发布会

05.12.2017  03:32
新闻发布会会场
  •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作新闻发布
  • 省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赵英主持新闻发布会
  •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的行动部署,加快推进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立足法院工作,研究出台了《吉林省法院系统服务“三抓”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十五项措施》(以下简称十五项措施),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这十五项服务“三抓”工作措施,在全省法院得到了有效贯彻和落实。

      12月4日,省法院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落实“十五项措施”和服务“三抓”的工作情况,发布会由省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赵英主持。

      一、提高认识,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发展

      十五项措施出台后,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服务“三抓”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领导班子的担当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以拼搏实干的冲劲、锲而不舍的韧劲,扎扎实实从十五项措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做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年初,全省各级法院均建立健全了服务“三抓”工作机制,成立了“三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细化了服务“三抓”考核指标,出台了服务“三抓”工作具体落实意见。建立服务“三抓”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搭建了全省法院服务“三抓”工作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实行服务“三抓”定期督查机制,实行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保障人民法院服务“三抓”工作长抓不懈,有效落实。省法院党组每个月听取服务“三抓”工作汇报,了解全省法院服务“三抓”工作基本情况,指导全省法院服务“三抓”工作的具体部署。

      二、立足审判,依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在立案方面。涉企案件全面开通立案登记绿色通道。实行登记立案和限时办结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服务标准,开通网上立案服务。全省涉企案件网上立案67783件,涉企案件网上立案率73.7%,其中吉林中院的网上立案率达91.06%。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截至目前,全省法院退还胜诉企业诉讼费用1亿零900万元,减缓免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诉讼费1471万元。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成诉讼指引区、等候休息区、综合服务区、立案工作区、电子诉讼体验区、诉调对接区、信访接待区等七大功能区域,基本实现了为当事人提供除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服务。吉林中院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公益律师“坐诊”诉讼服务中心,既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又为涉诉企业答疑解惑。长春中院与市国资委主管的“企业法律事务调解中心”进行对接,为其设置律师工作室。二道区法院设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电话,围绕国企改制、破产、重组、民营企业发展等相关问题予以法律咨询服务。

      在刑事审判方面。加大涉企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审理各类侵犯产权犯罪232件;审理对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实施敲诈勒索、人身伤害等犯罪案件7件,判处罪犯7人;企业商业贿赂、内部贪腐犯罪41件,判处罪犯75人。其中通化中院判处黄增智等14人犯职务侵占案件,为通钢挽回经济损失85万元。长春汽开区法院审结商业贿赂案件6件,涉案金额700余万元,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切实保护企业、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和投资交易安全。积极指导辖区法院开展打击涉金融犯罪、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系列犯罪专项活动。南关区法院依法审结信用卡诈骗罪案件60件,涉及中国工商银行等多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涉案金额1287.80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国家金融安全和非公有制经济财产安全。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打击刑事犯罪,判决23人有罪,为我省铁路运营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长春林业法院探索推进“复绿补种”制度,助力吉林林业经济、生态全面发展。

      在民商事审判方面。为涉企案件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途径。截止目前,利用电子法院诉讼平台,通过网上举证、质证,进行网络庭审,实现异地审理755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加大企业诉讼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91893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3612件,占涉企案件总数的36.58%;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11709件,占涉企案件总数的12.74%,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德惠市法院利用小额诉讼为吉林省正通牧业公司迅速化解86件执行案件。全面提高涉企案件的审判效率。全省法院实现涉企案件专业化审判。目前,全省法院设有商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设有金融审判庭负责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设有涉外商事审判庭负责审理重大涉外商事案件。依法积极调解各类纠纷,全省涉企案件调解率为19.33%,化矛盾纠纷为和谐共赢,确保企业交易的有序开展。合理制定审理计划。制定送达工作指引,推送电子送达,有效排期,集中开庭,大大缩短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延边中院集中开庭审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延边州20家练歌厅侵犯作品放映权纠纷系列案,大大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也提高了案件的审判效率。

      依法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法院先后制定了《破产管理人评选办法》、《省级破产管理人名册》,各中院也相继出台了《指定破产案件管理人办法》、《破产管理人报酬确定与支取办法》、《管理人援助基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充分激活和释放市场活力。依法审理因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发的企业重组、破产、股东权益纠纷等案件,有序推进新华证券、泛亚信托、长开集团等一批有影响的破产重整案件。建立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集中管辖与执转破的通知》,不仅要求破产案件集中到中级法院统一管辖,而且确立了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根据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和市场前景,决定破产重整还是市场出清。目前,全省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18件,破产重整3件。建立政府与法院破产工作联动机制。对于僵尸企业破产过程中引发的国有资产保护、金融安全维护、职工安置和再就业保障、非公经济平等保护等一系列问题,加强与政府协调联动,确保处置工作开展、稳妥推进,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日前,省法院向省政府提出《关于商请建立省级企业破产工作联动机制的建议》,“破产企业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正在进一步磋商中,省发改委亦将“破产企业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列为企业去杠杆的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启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2.0版本升级。目前,全省已经将156件破产案件全部信息上传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专门将破产企业的整体情况全方位地公开,让有资金、有技术、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或专门人才了解、参与企业重整,让破产程序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投资人投资信心,为企业资源配置和新生提供平台支撑。

      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核心动力。连续多年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发布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公布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不断增强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为吉林全面振兴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的通知》,为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积极探索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的损害赔偿机制,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增强各类经济主体的创新创业动力。配合吉林省知识产权试点市(州)强县工作,为延边州、白城市、公主岭市领导干部讲授知识产权理论常识,提高领导干部对知识产权经济发展核心驱动的重要性认识。为企业家和创业人员讲授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的相关问题,走进长影集团共话影视发展,让企业家了解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多措并举,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保障企业家投资权益,激发创业热情。

      服务和保障吉林绿色发展。近年,在世界环境日省法院连续召开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公布吉林省环境审判司法保护状况和十大环境审判典型案例。积极致力于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9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积极保护环境生态文明建设。起草《吉林省环境恢复性司法指导意见》,积极探索环境生态的恢复性司法工作。与省检察院联合召开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推进会,为吉林省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第一督察组环境督察工作,向督察组汇报了2013-2017全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圆满完成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在行政审判方面。做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在调研分析我省征收拆迁案件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之后,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强依法征收拆迁促进“三抓”工作顺利实施情况及建议的报告》。该报告指出了我省征收拆迁行政执法工作应改进和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我省依法推进征收拆迁工作的司法建议。依法审判助推项目建设。长春中院积极参与长春百里伊通河治理改造工程。白山中院形成了《2016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通过行政审判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与政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全省法院共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5份,发出司法建议书34份,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执行方面。分类施策依法解决执行难。对于涉企执行案件,采取区分情况、分类施策的办法,通过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执行转破产等措施强力执结一批涉企执行案件。截止目前,全省共执结涉企案件5.4万件,执结执行标的额311.6亿元,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创新执行拍卖方式。全省法院实现执行标的物网上拍卖,在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尽最大努力提高执行拍卖标的物的溢价率。长春中院执结的光大银行、吉煤公司合并执行案,在执行标的物股权无法通过新三板交易平台交易变现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网拍以13.01亿元成交,创全国司法网拍记录。在全省积极推广《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办法》的规范做法,坚持市场出清,依法破解执行难。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具体强制措施时,给企业发展留有空间,能活封活扣的,不死封死扣,坚决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如在执行被执行人吉电房地产案件时,对吉电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采取活封活扣的方式,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吉电房地产公司正常经营。开展知识产权执行周活动。依法执行一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有力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惩罚了侵权,保护了创新。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通过对重点案件的执行,为经济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延边中院先后六次赴河南省郑州市,成功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到位金额2658万元。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行动。延边州法院八月份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一个月共执结涉金融执行案件79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986万元。

      三、延伸职能,主动服务重大经济项目

      一是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园区建设。紧紧围绕全省重大经济战略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全省各中院针对辖区内的重大项目纷纷出台司法保障措施。长春中院出台了《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吉林中院出台了《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延边林业中院出台了《为全州林业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加快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白山中院出台了《为“沈白客专”铁路建设项目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长春铁路中院出台了《积极为我省铁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工作意见》。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延边州法院把服务延龙图新区规划建设作为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以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高标准、高定位地做好新区规划建设开局起步司法保障。涉国家AAAA级风景区“延边海兰湖旅游风景区”纠纷的调解,为延龙图新区规划的顺利实施铺平了道路。珲春市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企业涉诉案件提供便利。通化中院通过审判为通化医药高新区、国际内陆港区提供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三是建立重大项目联系点制度。全省各级法院均建立了法官联系企业制度。长春中院、吉林中院等十二个中级法院院长共包保56家重点企业。全省各中院、绝大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庭长均与重大项目建立了“一对一”联系制度,对涉及辖区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改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金融信贷等案件,认真研判、依法调处。长春中院张德友院长实地踏查走访南关区冠城国际项目地和净月高新区修正药业项目地、鹿鸣谷项目地等省市重大项目现场。白山中院邢吉安院长走访亿元以上投资规模的长白山生态健康小镇,现场研究生态健康小镇一期征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四、丰富载体,不断优化涉企诉讼服务

      一是依靠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力量,延伸司法职能,做好诉调对接、信访联动机制。与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功举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验交流会,积极探索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目前,诉前调解各类涉企民商事案件2782件,其中成功调解78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36.4%,既为社会解决了大量矛盾纠纷,也为法院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加强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合力做好涉诉信访的疏导和稳定工作,今年,妥善处理各类涉企涉诉信访案件180件,为服务“三抓”工作营造了稳定和谐的法治环境。与省软环境办联合签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推动吉林振兴发展创建公平正义司法软环境合作机制》,着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成本高,纠纷周期长,债务清偿难等问题。二是重点打造专业化审判和精准化服务两个平台。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共性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司法建议,为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防控风险、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智识支撑。针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辽源中院组织法官编写《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防控指引》一书。以精准化服务为目标,大力开展服务“三抓”主题活动。对我省210户重点企业进行实地、电话、邮件、微信等多方位互动和了解。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走访企业调研企业需求。建立法商微信群。省法院与省软环境办、各省商会建立微信群,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难点进行分析研究,提供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的对策,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与省法学会、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了《长白金融法学论坛》,从“金融审判的热点问题”与“金融债权的破产保护”两个方面,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服务企业。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进行重点项目、重大经济活动的可行性论证,针对企业亟需解决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建议。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法律宣讲54次,共5300人接受培训。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为美好吉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