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

09.11.2020  16:35

11月5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视频座谈会精神,按照省法院党组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的相关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提升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五大保卫战”、大力开展污染防治行动等重点目标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启文讲话。

会议指出,年初以来,在省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两山”理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水平,以府院联动为纽带,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环境治理体系,在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上精准发力;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上创亮点;在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上求突破;在提升法官业务水平和审判能力上下功夫。今年1-10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197件,其中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1件,审结6450件,结案率为89.62%,同比上升2.53个百分点。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加大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刑事犯罪,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审判团队建设,努力提升环境司法专业化水平。目前,全省法院共有10个环境资源审判庭,82个环境资源审判团队,1个环境资源人民法庭,环境资源审判队伍还存在碎片化、分散化的情况。要把能力提升作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根本,进一步整合环境资源审判资源,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队伍集成化发展,培养适应归口审理模式需要的专业化审判团队,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和技术知识培训、加强与环境保护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等方式,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业务水平。

要强化审判职能作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厘清职能定位、健全审判体系、严格办案程序,特别是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研究、协调和指导作用,积极探索构建与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业务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紧密配合的协同审判工作机制。要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注重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补偿修复责任方式的统筹适用,积极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形成审判合力。

要发挥司法社会功能,助力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谋划法院审判工作,要注意发挥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和查干湖生态旅游法庭审判工作的示范作用,结合吉林省生态环境特点,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在长白山、松花江、东辽河、饮马河、查干湖等重点区域、流域,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区、司法协作区建设,为东部天然林保护、中部黑土地保护、西部河湖联通及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提供扎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生态环境修复、环保督察等工作,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多元共治发展。

会上,全省各中级法院分别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亮点,前郭县法院介绍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和查干湖生态旅游法庭建设情况。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主管院领导,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部门和立案、执行部门负责同志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部门(团队)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