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治理念 共享法治阳光-------长春市启动第四个“法制宣传月”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08.06.2017  22:30

 

为全面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引导全社会崇尚法律,敬畏法律,6月2日上午,由长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司法局主办,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长春市农安县司法局承办的长春市第四个“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宽城区政府门前广场隆重举办。

     

启动仪式由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承伟主持。长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长春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就开展“法治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作动员部署讲话,宽城区、农安县、长春新区先后就开展好“法治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做表态发言。与会领导为宽城区部分社区赠送了法律书籍和法治宣传产品300余份。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同现场群众观看了法治文艺演出。小品《人民调解员》展示了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广大群众服务,默默调解无私奉献的精神;《普法之歌》唱出了广大法律工作者普法为民的决心;《盛世中华》舞出了广大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共同的心声。歌曲《法治歌谣》、小品《生日》、相声《头尾相接话普法》等节目也博得全场观众的阵阵喝彩。

         

长春市第四个“法治宣传月”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长春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四个“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活动主题是“创建法治城市,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声情并茂、图文并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形式,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本次 “法制宣传月”主要突出四个特点,即突出宣传主题。紧紧围绕“创建法治城市,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这一主题,着力推动六月“法治宣传月”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轨道,保证宪法法律为全体公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突出载体创新。要采取“以案释法”、菜单普法、法治讲座、文艺汇演、“法律六进”、法律讲堂、法治电影进农村、法治动漫进校园、法治主题演讲、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确保“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突出重点人群。重点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引领和带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突出氛围营造。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微电影、微视频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建出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板块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式,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新甦;宽城区区长吴相道,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靳明等领导,以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开发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宽城区部分机关干部和社区居民1000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