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气象部门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05.12.2017  02:57
  

省局:启动“国家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

  12月4日,省局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活动中,省局法规处利用条幅、手机、电子显示屏等各类载体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同时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以满足广大干部职工多样化的法制需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宪法意识。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省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普法宣传工作,在开展宪法普及宣传的同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法律责任制,积极开展《气象法》、《吉林省防雷装置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气象局社会监管工作约谈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刘明奇)

白山市气象局: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到来之际,白山市气象局普法宣传队走上街道,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

  法制宣传活动以发放气象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解答群众气象法律知识、气象科普知识等方式进行,除重点就《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外,还将《吉林省主要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指南》《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手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手册》等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并热情接待前来询问的过往群众,解答气象法律法规知识。

  在做好法律科普宣传的同时,白山市局开展了全体职工干部普法考试。通过普法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领到干部的法治观念,更提高了群众对气象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梁馨月)

   通榆县气象局:积极开展气象法宣传工作

  为拓展气象法制宣传广度,增强群众自觉遵守和维护气象法律法规的观念,进一步拓展气象服务渠道,在“12·4”全国法制日,通榆局走进车站、社区和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气象法制宣传工作。   

  在活动现场,气象志愿者采取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说等形式,向广大群众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并发放《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宣传材料。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民众的法治意识,加深了民众对气象工作的理解,也进一步提升了民众的气象法制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赵丹丹)

   集安市气象局:精心组织开展12·4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树立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集安市气象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12·4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普法“七进”活动,利用条幅和精心印制的各种宣传材料重点宣传了《宪法》、《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气象宣传员向市民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法律知识30余人次,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邓睿殊)

   东辽县气象局: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12月4日,东辽县气象局在白泉站前广场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本次活动东辽县气象局紧紧围绕十九大依法治国理念,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气象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以提高群众对气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促进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期间累计发放传单100余份,极大的提升了城镇法律意识,受到城乡居民普遍欢迎。 (王彬彬)

   镇赉县气象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12月4日,镇赉县气象局开展以“加强依法行政、提升气象服务能力”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人员走向街头人员密集场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与气象有关的宣传材料,同时利用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和平台,从不同侧面、不同视角,全方位、多层面加大对宪法和《气象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系活动、不仅在广大气象干部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大众的法制意识,扩大社会影响,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树立依法发展气象事业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气象法治环境,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教能力的同时,促进气象依法行政的进程。(毕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