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民行检察官闫瑞明的为民情怀——全国“双先”表彰大会个人“一等功”获得者

05.12.2018  01:30

  他说:“干民行,就要为民做主,老百姓信任我们,我们更要对得起老百姓。” 

  他说:“干民行就要当好社会和谐的解压阀。” 

  他说:“在这个岗位上能做点事,可不是图什么回报,就是为了对得起检察官这个称号,对得起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期望。” 

他就是闫瑞明,现任白山市江源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主任检察官。1959年11月生,中共党员。 

 

自2002年从事民行检察工作以来,闫瑞明一干就是17年,熟悉他的人都亲切地称他为“老闫”。他用实际行动忠诚地履行着法律赋予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他用“为生民请命,为万世开太平”的检察情怀诠释了新时代民行检察官的光辉形象。 

 

   个人荣誉  

  全省“检察业务岗位能手” 

  全省“百姓心中的检察官”提名奖 

  “吉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 

  吉林省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暨“吉林好人·最美检察官”称号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 

  他带领的民行检察部连续11年被吉林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单位。 

 

   人民至上为民请愿彰显公平正义

   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老闫始终以此为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平正义! 

 

  伤残人王某在搭乘湾沟镇农民林某的牛车途中,因牛被汽车鸣笛惊吓,行人张某被撞伤。事后,张某将王某、林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承担对张某赔偿的连带责任,赔偿金额为30503.79元。王某不服,连续两年进京上访未果。 

  老闫受理此案后,经细致调查取证,查明:王某是顺路搭乘牛车,并非牛、车的所有权人。经依法提请抗诉,法院再审改判王某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案件被高检院评为精品案件,并制作成电视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情系百姓 关注民生筑牢为民宗旨 干民行,就要为民做主,老百姓信任我们,我们更要对得起老百姓。 老闫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冬季取暖是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然而,每年春节过后,有的居民小区会出现 供热不达标 的现象,群众反映强烈。老闫急在心里,他带领干警深入百姓家中走访,到热力企业调研,摸清情况后,依法向江源区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群众高兴地给检察院送来了 检察发力,百姓心暖 的锦旗。 

   在老闫的心里,只要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儿,都是头等大事儿。  

  春节期间,城区“招手停”由票价1元自行调成2元,群众怨声载道。状子告到了老闫这里,他带领民行部干警多次同物价、交通等部门沟通,并以乘客身份乘车暗访,了解“招手停”乱涨价问题的原因。经与多部门联合行动,票价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群众满意了,老闫的心也踏实了。有人说老闫太认真,居然为了“1元钱”煞费苦心。 老闫却说:“1元钱关乎的是群众的利益啊!  

 

  锐意创新 立足实践破解监管难题

 

  2011年,石人镇某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因原村主任不服新当选主任,把持村委会公章不交,致使新任村主任工作很被动,群众反响很大。老闫了解此情况后,对该案进行了认真调查,同时,就 印鉴管理问题 深入全区5个镇10余个行政村调研,发现存在印鉴管理不规范问题,有的村集体因此损失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江源区检察院党组对此事高度重视,分别向石人镇委和江源区委发出检察建议。江源区纪委根据检察建议,迅速研究出台了《江源区村委会印鉴管理办法》, 在全区10个镇街分别成立便民服务大厅,60个行政村的公章统一存放在便民服务大厅管理。  

  此事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法制日报》、法制网、人民网、正义网等媒体分别转载。 

春风化雨 无私奉献维护社会和谐 民行部被称为检察院“第二控申接待室”,十几年来,老闫不知道接待了多少来访群众。对于来访群众,老闫总是倾情调解,认真对待,他常说: 干民行就要当好社会和谐的解压阀。  

  

  2011年初,老闫接到区政法委转来的一起争议案件。 

  十年前,庞某某因租赁房屋合同与人发生纠纷,但由于单位隶属关系的变更,诉讼主体发生变化等历史原因,导致案件执行错综复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以庞某某拒不执行为由,对其拘留7天。庞某某因被拘留觉得冤屈,从看守所出来后即开始了历时十余年的上访。 

  老闫接下此案后,经认真调查取证,查明法院对庞某某拘留执法有据,没有滥用职权行为。为化解矛盾,老闫反复找庞某某做思想工作,试图让其终止上访。一次老闫冒着大雪来到庞某某家,发现他孤身一人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头冒虚汗,不省人事。老闫立即送他到医院治疗。医生说,多亏送来的及时,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庞某某充满感动,他说,“检察院这样真心待我,看你们这样辛苦,我的心就是冰坨子做的也被捂化了。”最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心有大我勇于担当谱写人生精彩

  2015年全国人大决定在北京、吉林等地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白山市江源区检察院作为试点院之一也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老闫带领民行检察部积极探索。 

 

  

  他带队查办的江源区卫生部门怠于监管、 中医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案 ,经过调查取证,科学鉴定,最终启动诉讼程序;在江源区政府的支持下,中医院安装了污水处理设备,完善了监控流程,排出了医疗污水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的污染隐患,使中医院的医疗污水得到根治。 

   该案成为全国首列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指导性案例。 省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同省环保厅、卫计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收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不是只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才让人铭记。正如 闫瑞明同志所说: 在这个岗位上能做点事,可不是图什么回报,就是为了对得起检察官这个称号,对得起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期望。  

  这就是 闫瑞明 ,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检察官,十五年如一日在检察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诠释着公平与正义,在秉公执法的道路上,书写着共产党员的铿锵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