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交10元最高获赔2万

05.07.2016  13:42

  松花江网讯    参保的残疾人每年只需交付10元钱,就能得到年最高赔付额为2万元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这是记者近日从市残联了解到的。

  我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市残联支持中国人寿吉林市分公司推出的专门针对残疾人的保险。去年,全市有27604名残疾人参保,共发生理赔152件,赔款306198.8元。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市残联将深入推进,以投保5万名残疾人为上限。

  投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由残疾人自主自愿选择。理赔标准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保险金2万元;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乡镇卫生所及以上医院或中国人寿吉林市分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国人寿吉林市分公司在扣除已从当地新农合、医保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80%给付医疗保险金;中国人寿吉林市分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3000元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3000元时,对被保险人的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中国人寿吉林市分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中国人寿吉林市分公司按50元/天给付保险金,住院天数以60日为限,该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60日为限。

  据了解,为了能保障残疾人顺利投保,我市对保费进行补贴,投保残疾人本人年付费10元或20元,市、县两级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别给予年补贴10元,只负责一人一份补贴。如果残疾人愿意投多份保险,多投部分保费由残疾人本人全部承担。

  只要是在我市域内出生28天至65周岁、持有本市残疾人证的人(精神疾病患者除外)都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残疾人到中国人寿吉林市分公司各服务点投保时,需要呈交残疾人证复印件和残疾等级页的复印件、身份证号码。  (江城日报记者/董雪扬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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