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梅河口检察:精心打造“阳光梅检”品牌

26.12.2018  20:22

 

  近年来,梅河口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为目标,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明确检察机关要始终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航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和人身权益的守护者,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打造“阳光梅检”品牌。 

  梅河口市检察院连续三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两次被评为“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聚焦理念更新 着力强化基层基础

 

  “我们院把未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更新理念,找准定位,科学谋划‘大未检’工作格局。”梅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志刚说。 

  在硬件建设方面,该院先后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和办公室,实行“专人专办”工作模式。建成1100平方米的未成年人关护中心、未检专门办案区,在完善办案工作的基础上,配置了心理疏导、亲情会见和宣告训诫等功能室,提升了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 

  

  同时,该院十分注重打造专业化队伍。选派5名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专业知识的干警从事未检工作。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派员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学习,赴上海、浙江等地考察未检业务,开展业务竞赛、案例研讨、法治巡讲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未检干警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聚焦问题导向 着力推进司法办案

 

  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该院扎实推进“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突出重点,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虐待被监护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案件为重点,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不断强化司法震慑。2015年以来,共批捕41件58人,起诉49件62人。严厉打击了梅河口市碱水水库于某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的黑恶势力犯罪。办理了全省首例幼师徐某猥亵儿童立案监督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注重宽严相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三位一体”,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2015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63人,其中,不批捕31人,不捕率为49.2%;受理审查起诉85人,其中相对不起诉22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不诉率为36.5%。实行“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开辟救助、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推行“只问一次”工作法,避免多次询问造成二次伤害。 

  在规范办案方面,该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狠抓案件质量,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定期开展未检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面落实保护救助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特别程序。2015年以来,该院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法律教育的适用比例均为100%,心理疏导、亲情会见、分案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聚焦改革创新 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以检察改革为契机,注重制度机制创新,主动作为,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专业化建设。”李志刚介绍说。由该院牵头,出台了办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指引、法律援助实施细则、社会调查工作实施细则等6项工作制度,实现了全市政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有章可循、权责明晰清楚、协作高效便捷的工作目标。 

  梅河口检察院积极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在全省率先创立了训诫听证会制度。增设法庭教育环节。将“问题青少年”作为重点帮教对象,2015年以来,未检关护中心已成功矫正26名心理、行为存在问题的学生。针对近三年来作出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定期跟踪回访,协调解决求学、就业等问题,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成长成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对涉及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等方面问题发检察建议32份,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等专业力量,与办案同步,为被害人提供心理干预、法律援助。 

  该院还将“保护、预防、教育”关口前移,与市教育局签署《“检教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法治巡讲50余(场)次,做到全市校园全覆盖。通过举行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禁毒日宣传、宪法日宣传等形式,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能力。针对在外务工人数较多的6个乡镇和8个社区,创设“爱心小屋”,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司法公信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该院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建立了全省首家未检新浪微博、未检公众号,开展“法治微课堂”活动,利用“两微一端”“互联网+”平台,为学生、家长和检察官提供便捷交流通道,补齐家庭法治教育短板。 

  他们还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启动“远离犯罪巡回法治宣传校园行”系列活动,免费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发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册、宣传单5000余份。拍摄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片。在市电视台开辟“法治大讲堂”专栏。为了提高全社会共识,及时向公众传播未检相关工作亮点、典型案例、经验做法。 

  梅河口市检察院一直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路上努力探索创新。“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擦亮‘阳光梅检’品牌,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李志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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