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顺利召开

12.07.2018  20:57

      7月10日上午,吉林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在通化市检察院顺利召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书华、王禹,通化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正军,通化市检察院检察长姜洪涛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禹主持。各市州分院及部分县区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关于做优做强行政检察工作的部署,全面总结全省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工作经验,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工作。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检察院杨克勤检察长对全省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播放了通化市院开展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工作的专题片《扬帆潮头》。   

 

      接着,通化市院、松原市院、白城市院、吉林市船营区院分别从全面履职、专项监督、机制建设等方面作了经验交流;长春市院、吉林市院、延边州院、四平市院、辽源市院、白山市院先后就2015年以来本地区开展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最后,张书华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对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在总结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法律监督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对全面推进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以下五点意见:

    1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法律监督的论述为指引,明确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新定位。行政检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是检察监督的重要职能。要讲政治,重担当,在大局中找准行政检察部门的职责定位,在新时代实现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要以解决业务开展不充分、不平衡为着力点,构建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以公益诉讼为龙头,在等内发力;以违法行政行为监督为基本面,在等外拓展;以行政强制措施司法监督为着力点,重点突破;以非诉执行监督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基础;以“一把手”工程为总抓手,解决区域工作不平衡的问题。

  3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新措施。推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现“五个”转变:监督工作由事项化向案件化转变,司法办案由数量化向质效化转变,机制建设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工作运行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协调工作由部门化向社会化转变。  

  4要以事要解决为落脚点,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新效果。不断拓展行政法律监督的范围,积极构建行政检察工作协同机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实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同开创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

    5要以“五、四、三”能为目标,建设专业化行政检察新团队。 着力打造省市县三级院各有侧重的“五、四、三能型”专业团队:省院“五能型”(能办案、能协调、能调研、能指导、能授课),市级院“四能型”(能办案、能协调、能调研、能指导),县级院“三能型”(能办案、能协调、能调研)。

  本次会议得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普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