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环保局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20.07.2017  07:12

  今年,梅河口市环保局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强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领导,全面组织实施。优化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完善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重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的运行机制。

  环境监察,执法全程留痕。一是做到环境监管固定痕迹。针对环境保护领域,围绕查排污许可证,查污染物,查“三同时”落实,查环评,查治污设施,查违法行为等“六查”,做到检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当事人和执法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案件移交有清单等“六有”。二是做到执法办案锁牢痕迹。锁定立案、调查、审批、告知和送达等办案重点环节,按照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批齐备、告知记录、送达到位,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健全执法办案程序,明确办案人员责任,锁定办案痕迹。

  行政处罚,坚持五级连审。一是承办部门负责人首先审核和整理文字及照片资料材料,把握好案件审核第一关。二是承办部门主管副局长审核,进一步核查案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证据真实有效。三是法制科长审核,并逐条审查案件所应用的法律条款是否准确,避免法规运用出现偏差。四是法制科主管副局长审核,进一步查看案件资料运用法律条款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漏洞。五是一把局长最终审核,整体控制案件的移交司法衔接程序,确保做到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律的维护者。

  联合执法,实现无缝衔接。市环保局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破解执法难题、凝聚执法合力,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无缝衔接。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案件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络会议,及时通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研判环境违法犯罪形势,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整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资源和刑事司法资源。二是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要强化责任限期办结,对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为环境污染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树立环保执法的权威性。

  上半年,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41个,案件移交1个,实施查封企业3家,限制生产 1家,有效震慑了全市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