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侄子”借钱,你借还是不借

22.02.2019  14:30

 

  “求你们帮帮我,我被骗了。”2018年3月9日一大早,杨老六(受害人化名)来到梨树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希望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为自己被骗的130万元讨个说法。    原来,早在2016年,某公司法人代表伦富贵(化名)以天源提子葡萄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证抵押向孟某借款55万,到期后无力偿还,便找到自己岳父的好朋友——自己公司的职工杨老六……  “杨叔,我这儿有个事儿得找你帮帮忙。”把杨老六请到办公室后,伦富贵说。 

  

  “咱这关系那么见外干啥,有啥事你说。”杨老六说。 

  “那我就直说了,杨叔。咱这公司最近遇到点资金上的小困难,你是咱公司的老人了,还有跟我老丈人的这层关系,我知道你有个门市房,你看看能不能借给我使使?”伦富贵试探地问道。 

  “这……”一想到要用到自己的门市房,杨老六有些犹豫了。 

  伦富贵看这情形赶忙说,“杨叔,是这样,我前段时间跟别人借了点钱,用的是公司的土地使用证,现在资金没回笼,那边又催得紧,可我不能因为这50来万块钱就把这土地使用证给他啊,那不便宜死他了么?” 

  杨老六点点头。 

  伦富贵见得到了响应又接着说,“我寻思,杨叔你手里有套门市房,你借给我做个抵押,我把那边钱还上,把我那土地使用证拿回来然后放你那,这我也放心,总没在外人手里,再说,这公司度过了难关,公司好了,咱不就都好了,你说呢,杨叔?” 

  听到这儿的杨老六寻思了一会,重重地点了点头。 

  而后,手握天源提子葡萄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的杨老六放心的把自己的门市房交给了伦富贵,用作补款项的各种窟窿。直至2017年5月,杨老六在互联网上得知伦富贵抵押给自己的土地使用证已经被四平市铁西区法院拍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而那时门市房所贷款的金额已是130余万元,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接待来访的控申检察官在初步了解杨老六的情况后,将案件移送到刑事检察部。办案检察官一方面与受害人开展座谈、制作询问笔录、收集欠条等书证,另一方面实地走访金融机构查询交易并询问证人,调查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庭的财产情况后,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伦富贵将已经被法院查封的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物向受害人杨老六借款,将其名下房产多次抵押,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宣判    

  “法庭宣判,被告人伦富贵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被告人伦富贵退赔被害人杨老六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2018年11月26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伦富贵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