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仍需加强保护

23.08.2018  08:30
  

  近日,《生物多样性》杂志发表了北京大学唐志尧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中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保护现状评估》一文。该文通过整理首批重点保护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高精度分布图,利用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区网络,首次评估了我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总体分布格局和保护现状。

  野生植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研究表明,一种植物一般与10-30种其他生物共存,也就是说,一种植物灭绝会影响其他10-30种生物的生存。根据1997-2003年对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百山祖冷杉、银杉、华盖木等55种野生植物的野外种群大小,低于稳定存活界限,随时面临着野外灭绝的危险;银缕梅和宝华玉兰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  以及其他经济、文化价值较高的物种也遭受着丧失的风险。2011年,原国家林业局提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概念,指的是分布地域狭窄或呈间断分布、长期受到外界因素胁迫干扰而呈现出种群退化和数量持续减少、种数及个体数量都极少,已经低于稳定存活界限的最小可存活种群,而随时濒临灭绝的野生植物种类。

  为了切实做好极小种群的保护工作,原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全国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2011-2015年)》,确定了首批重点保护的3类共计12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一是野外种群数量极小、极度濒危、随时有灭绝危险的野生植物;二是生境要求独特、生态幅狭窄的野生植物;三是潜在基因价值不清楚,其灭绝将引起基因流失、生物多样性降低、社会经济价值损失巨大且种群数量相对较小的野生植物。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为我国特有,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文化和科研价值;另一方面,全球气候变化、人为活动等因素导致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生境缺失和生存能力下降,成为最易丧失的生物资源之一。如果保护不及时、不到位,极小种群物种的生物特征和基因价值可能在人类尚未了解之前就伴随着物种的灭绝而消失了,最终将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保护极小种群有助于延缓物种灭绝、维护生态平衡、保存资源、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探究极小种群在我国的分布情况,评估我国保护区网络体系对于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保护现状,有助于加大保护、拯救极小种群,并指导下一步的保护区优化设计。

  唐志尧等的研究表明,中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丰富度最高的地方是云南东南部、广西西南部和海南岛西南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中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分布区的平均覆盖率21.5%,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平均覆盖率为10.9%。有35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占总数的29%)未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覆盖,有17种(14%)未受任何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覆盖。

  研究也发现了目前我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目前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区网络对极小种群的保护存在保护空缺,主要集中在我国的云南北部、广西西南部、四川中部、贵州西部和海南西南部,特别是云南和海南。二是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区网络体系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平均覆盖率比较低,亟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研究团队建议,对极小种群的保护工作需要从两个方面加强。一方面是加强就地保护工作。云南和海南岛具有最多未受保护区覆盖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以及包括兰科植物在内的受威胁植物,因此亟待在当地建立新的自然保护区或优先升级现有的保护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省级保护区,同时加强保护区管理以提高现有保护区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是完善迁地保护工作。依托现有植物园和种源繁育基地,专门针对极小种群植物开展迁地保护,建议在海南、云南、湖南、四川等地建立植物园迁地保护体系,并加强对极小种群植物保育的功能。对经济效益、观赏价值和科研价值较高的极小种群物种如观光木和大黄花虾脊兰等,需要依托科研院所及高校进行规模化繁育,加快繁殖技术研究,实现规模化种植和生产,逐步满足社会需求,缓解濒危态势。该研究对推动我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优化我国保护区网络具有重要意义。

  唐志尧研究团队长期以来致力于评估中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体系的分布及其保护有效性研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确定,对我国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的有效性以及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影响等方面开展了系统性研究,相关系列论文发表在业内主流刊物《生态与生物保护前沿》和《生物多样性》等上。(马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