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全面推行河长制

09.08.2017  08:53

  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紧紧围绕吉林省“三个五”发展战略和“三区”建设总体布局及松原市“两个城市”建设,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松原市计划在全市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

  松原市要求,推行河长制实施要坚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责任,强化联动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立足松原全市不同县(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河长作用,拓展公众参与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等为原则。

  同时,松原制定了强化河湖统筹规划与管理、强化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强化江河源头保护与河湖生态修复、强化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强化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强化跨界河流断面和重点水域水质监测、强化执法与监管、强化河湖保护管理相关制度建设等八项工作任务。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实施、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五项工作措施用以推进河长制实施。

  松原市将在全市所有河湖全面实行河长制。制定了到2020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初步改善,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实现好转,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到2030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