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检察: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

05.12.2017  12:31

  11月29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评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

  专业:分设民事、行政检察部

  为了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敦化市检察院于今年3月分设了民事检察部和行政检察部,使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在业务素质、办案能力上更加专业化、职业化、精准化。

  负责:深挖民事虚假诉讼

  针对一些案件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利用审判活动获得非法利益甚至案件当事人与审执人员相勾结,损害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合法利益,出现了个别审执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对此,敦化院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深挖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了民事诉讼秩序和司法公信力。

  公正:加强审判活动监督

  敦化院不断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当中的违法情形,利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对审执工作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人民法院审执工作合法规范、程序公正。

  合作:部门联合、法检联手

  强化“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一案三查”的工作机制,提升了民行检察工作格局。通过法检两院密切配合,成立驻市法院检察官工作室,拓宽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线索渠道,既提高了法院审执案件的质量,也使法检两院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中实现双赢。

  公益: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

  作为公益诉讼首批试点院,敦化院将“实施公益诉讼制度、坚守生态环境底线”作为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落实省院部署的“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及时向市人大和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

  今年8月9日成立了敦化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全面加强雁鸣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专项行动”。同时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拒不整改的行政单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有力的守护着敦城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