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制定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22.02.2018  22:32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日前,吉林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多个方面为省邮政业发展提出要求和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再获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一是要深化 “放管服 ”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工商登记实行 “一照多址”。密切跟踪国家拟出台的关于快递业的相关法规和相关细则的最新要求,进一步简化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完善末端网点备案制度。二是要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统筹考虑安全监管要求,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相关单位物流资源与电子商务、快递等企业的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推进 “快递入区工程 ”,鼓励在社区、写字楼、校园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地区设置智能快件箱,提升快递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对寄递物流活动的全程监管。三是要深化联动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实施快递服务制造业示范工程,引导快递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强与制造企业的深度合作。推动大型制造业企业将先进的自营物流设施设备向社会开放,提高物流资源利用率。四是打通信息互联渠道,发挥信息共享效用。支持吉林省物流行业联盟网、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公路、铁路、航空、水运、邮政及公安、工商、海关、质检等相关部门非涉密物流数据,并免费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物流业务各环节实现全面电子化,推广应用电子运单、电子仓单、电子面单等电子化单证。 

  下一步,吉林省局将充分认识物流降本增效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物流降本增效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生效,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