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装出租车 长春司机被罚车貌复原

12.01.2018  20:31

  沈某将自己的出租车进行了非法改装,接到市民举报后,交警对沈某罚款500元。9日,在长春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和该车所属出租车公司共同监督下,沈某将车恢复了原貌。

  6日,有市民向长春市交警支队举报,称看到一辆出租车非法改装,外观十分花哨,并提供了车牌号。特勤大队民警根据车牌号,利用智能交通管控平台行车云大数据系统找到了该车的行车轨迹。7日9时许,特勤大队民警找到了这辆出租车。这辆出租车外观已经改装得面目全非,四个轮毂、前保险杠、车外包围、排气管尾节等都已改装。车主沈某称,自己从小就非常喜欢车,所以对这辆2015年4月上线的出租车进行了多次改装,目前已经花了3万多元钱。

  交警根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十一项规定,对沈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要求其将车恢复原貌。

(记者袁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