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03.12.2018  11:55
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 会场
  •   11月30日,省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研究讨论了有关文件。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徐家新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专题会议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克服“上重下轻”、“认识不统一、推进不平衡”等现象,坚决纠正“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攻坚克难,久久为功,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扎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

      徐家新要求,要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要加大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建设力度,有条件的法院要组建从事涉黑涉恶犯罪调研、审判、指导的专业团队或专门力量。要在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探索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提级管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审理水平。要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案例指导,落实好“三项规程”,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人权保障水平,突出审判的中心地位和引领价值。要精心选择、准备示范庭、精品庭,指导一线法官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水平。

      徐家新强调,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工作创新。要不断完善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机制,坚持一手抓案件审判,一手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推广长春两级法院经验做法,坚持开展“一案三查”,把线索排查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要严肃查处队伍内部的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两面人”,做到刀刃向内,铲除毒瘤,绝不手软。要不断完善重点案件会商机制,加强法院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要在全省监管场所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一步加强同监狱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减刑假释工作,助推专项斗争开展。要不断完善调查研究机制,加强对全省黑恶势力犯罪的分析研判,对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社会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向党委建言献策,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徐家新要求,要切实加强案件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要摸清案件底数,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都要建立详细的台账,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要建设扫黑除恶专线,实现三级法院的互联互通,依托专网的数据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全省法院办理涉黑涉恶类案的共性问题,根据实际开展类案和个案指导,特别是要指导下级法院坚决贯彻打“”断“”要求,准确、严格、从重适用财产刑,减小再犯风险。同时,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全省法院自媒体,通过新闻宣传、典型报道、经验推介等方式开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开展庭审直播、网上答疑,努力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打造成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公开课,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决心。

      省扫黑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