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吉林 试行河道警长制 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06.09.2018  02:41

  本报讯 记者庄玲玲报道:今年6月以来,吉林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拉林河流域河道警长制试点工作,切实推动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营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域生态环境。截至目前,试点公安机关共开展河岸巡查300余次,配合拆除河道河岸违规违章建筑330余处,关停违法采砂场33处,清理污染源8处;严打各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侦办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试点公安机关按照要求,全面强化河道警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属地流域基础信息排查。他们建立以公安局局长为河道总警长、副局长为河道副总警长、派出所所长为二级河道警长、派出所民警为三级河道警长,辅警、乡镇村群防群治人员共同参与的多级工作模式,要求河道总警长和副总警长不定期巡河、二级河道警长每周巡河、三级河道警长日日巡河,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