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2.05.2018  12:12

  近日,吉林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是:

  昌邑区桦皮厂镇苏登河村党支部原书记田震山等人帮助村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田震山和村委会主任王铁辉、村报账员张玉海明知村民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通过伪造申报材料等手段帮助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4万元。2018年1月,田震山、王铁辉、张玉海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磐石市富太镇南长岗村党支部书记梅显贵、村报账员范启新工作失职,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损失问题。梅显贵、范启新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高某成为危房改造户,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损失1.25万元。2018年2月,梅显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范启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船营区搜登站镇柏树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报账员刘国林帮助村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刘国林明知村民王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通过虚构低保身份帮助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4万元。2018年3月,刘国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桦甸市二道甸子镇车辕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宝顺帮助村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郑宝顺明知村民李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利用审核申报的职务便利帮助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9万元。 2018年3月,郑宝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原城建助理周洪宇帮助村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收取好处费问题。周洪宇明知村民董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通过办理虚假贫困证明帮助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7万元,并收取好处费。周洪宇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周洪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担起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伸手的行为严惩不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