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举行

14.04.2019  15:43

  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4月12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吉林省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第一次工作对接会通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对两高两部的4个意见进行集中系统培训。今天,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同意,省扫黑办和省法院联合,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培训会,省、市、县三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和部分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参加培训会。

  培训中,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周川系统解读了4个意见中关于黑恶势力犯罪及“套路贷”案件法律适用等重要问题。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内容丰富、逻辑紧密、深入浅出、注重实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让人受益匪浅。

  就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学习好、贯彻好两高两部4个意见,省扫黑办要求,要加强宣传培训和宣讲力度,教育和引导全省扫黑除恶执法办案干警吃透意见精神,统筹发挥好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媒介作用,解读好、宣传好4个意见,更好地运用于专项斗争的实践中,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强化办案指导,政法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4个意见作为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指导办案人员严格依据4个意见执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要推动督导落实,各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4个意见作为边督边改的重要内容,努力破解执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政策把握不准、办理新型转型案件畏难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办案质效和法治化水平,用实际行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引向深入。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 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