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及审议意见 启动破解执行难四项重点工程新闻发布会

08.11.2017  02:08
新闻发布会会场
  • 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启文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情况
  • 省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赵英主持发布会
  •   今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解决全省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决议》, 并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议及审议意见,省法院党组经认真研究决定启动四项重点工程,四项重点工程的启动,既是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及审议意见的具体工作措施,也是立足于现实,着力解决当前破解执行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着眼于长远,从执行工作全局性问题入手,谋划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治本之策。

      11月7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启文向社会公布,启动“千名法官团队作战,集中攻坚万起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信息化建设改造升级”、“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四项重点工程。发布会由省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赵英主持。

      一、四项重点工程的启动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吉林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19个重点推进省份之一,去年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有力监督、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努力探求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吉林路径,取得了扎实的阶段性成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先后5次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肯定并要求总结推广吉林经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今年6月,省法院还在全国法院执行大讲堂上介绍了经验。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列为专项监督事项,对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并于今年9月审议了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审议意见。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解决全省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决议》,从全社会提高对解决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推进网络查控体系和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加强协助义务部门对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支持配合等十二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破解执行难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

      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及审议意见,省法院党组一致认为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全省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遵循。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省法院党组决定启动“四项重点工程”即:“千名法官团队作战,集中攻坚万起案件”专项攻坚工程、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推广工程、执行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工程。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确保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目标要求。

      二、四项重点工程的具体内容

      四项重点工程是省法院党组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基于对当前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思考和科学研判形成的务实之举,这四项重点工程是一个相辅相成,融会贯通的有机整体,既立足现实着力解决当前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也着眼长远,从影响执行难的全局性问题入手,谋划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治本之策。既是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工作措施,也是整体破解执行难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千名法官团队作战,集中攻坚万起案件”专项攻坚工程

      省法院党组决定启动“千名法官团队作战,集中攻坚万起案件” 专项攻坚工程,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的审议意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执结一批重大、疑难案件。以全省法院1048名在编执行法官为主要力量,以员额法官为主导,采取团队化作战方式,全面利用车载远程装备、单兵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以最大的声势,最严厉的措施,综合运用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惩戒措施。力争实现年底前集中执结万起执行案件。以此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推广工程

      去年以来,省法院坚持创新理念,不断完善执行机制,破解难题。省法院借鉴“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制定了《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办法》,对执行案件进行分类办理,提升执行质效。制定了《关于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审判法官、执行法官联合会商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形成立案、审判兼顾执行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关联案件管理和执行的暂行规定》,强化对关联案件的统筹管理,节约司法成本,提升执行质效。省法院还指导长春中院探索建立了财产保全担保机制,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了执行查控措施前置保全程序。指导辽源中院探索“一站式”执行模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指导吉林中院探索建立执行微信办案平台,畅通当事人与办案法官信息沟通渠道,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指导吉林中院探索实践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破解“被执行人财产难寻”这一执行难题,促进案件及时执结。形成了一批具有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省法院党组决定启动“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推广工程”,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创新工作方式的审议意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使这些典型经验固定下来,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解决各地区之间、各法院之间执行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推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积极探索在悬赏保险执行制度、微信办案平台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形成高效完善的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和规范化体系,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执行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

      去年以来,省法院按照以最高人民法院顶层设计为主、地方法院建设为辅的原则,着力推进全省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化建设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使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科技含量实现了质的飞跃。

      一是实现了财产查控智能化。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全国21家金融机构的3400多个银行网点实现了专线联网,并推动省农联社、吉林银行等104家地方金融机构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并入到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实现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股权等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推动长春中院率先完成了不动产“点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接工作,推动省农联社完成了理财产品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目前,“一键式”智能化财产查控系统已经基本建成,彻底改变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登门临柜”的财产查控方式,法官“足不出户”就可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的快速查询和部分银行的冻结、扣划功能。

      二是实现了司法拍卖网络化。全省法院在2015年全面入驻淘宝网,是全国第7家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省份。省法院刚性要求全省法院所有执行标的物必须一律实行网络司法拍卖,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的,必须向省法院事前备案、说明理由。

      三是实现了执行指挥立体化。全省已有90家法院完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目前辐射全省三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方便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极大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

      省法院党组决定启动“执行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 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审议意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信息化建设是破解执行难的必由之路,省法院要带头把执行指挥中心打造成高标准的集网络查控、远程指挥、节点监控、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网上执行立案、网上司法拍卖、案款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执行工作平台。二是继续加快推进与公安、民政、保监等部门的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对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家庭成员信息、户籍管理信息、酒店住宿登记、限制办理护照、婚姻登记信息、保险理财产品购买信息等各类信息进行查控。三是加快推进相关信用惩戒单位与省政府信用吉林网的对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联动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确保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进一步促进信息化建设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工程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以来,省法院进一步强化执行监督管理,切实把执行权纳入法治轨道、关进制度笼子。

      一是全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建成了全省法院上下一体的执行案件信息监管平台,依托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37个关键节点实行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管控,有效防范执行不作为、执行乱作为问题,确保了执行案件办理在各方监督下规范、公开、有序运行。

      二是全面建立执行约谈机制。为切实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规范情形,实行约谈事涉法院相关领导,指出问题、责令整改。

      三是加强执行款物规范化管理。省法院制定了《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研发了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软件并已在全省法院普遍推广适用,严格实行执行案款发放局长审批制度,确保了执行案款的依法、合理、及时发放。

      四是加强执行工作专项督察。今年7月,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联合组成6个督察组,对全省法院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执行保障、执行监督5大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并当场打分、直指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

      五是集中开展执行专项整治行动。今年还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省法院从最高人民法院挂网督办、人大机关批转交办、来省进京执行信访等典型案件入手,收集问题案件线索,建立了明晰台账。

      省法院党组决定启动“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工程” 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的审议意见。对最高人民法院挂网督办、人大机关批转交办、来省进京执行信访等反映的典型问题案件,进行核查,对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执行队伍清正廉洁,执行工作高效运转。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