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被控强奸28年获无罪:忌讳接触女性 整怕了

08.01.2019  08:40
2018年4月20日重审宣判无罪后,刘忠林(中)和表姐夫王贵贞(左一)、律师张宇鹏(右一)在吉林高院门口合影 - 新浪吉林
刘忠林在新家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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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0日重审宣判无罪后,刘忠林(中)和表姐夫王贵贞(左一)、律师张宇鹏(右一)在吉林高院门口合影 刘忠林在新家

  被认定为凶手并被判死缓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公开报道发现,197万余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数额纪录,此前最高的是聂树斌案的130万元。

  刘忠林今年51岁。1989年,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会民村19岁的女子郑某某失踪,第二年10月,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在修理河道时挖出一具怀孕女尸。辽源市东辽县公安经侦查确认,女尸身份正是该村一年前失踪的郑某某。随后,同村22岁的刘忠林被指涉嫌故意杀死郑某某。同年11月8日,刘忠林被批准逮捕。

  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被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认为,刘忠林因男女关系问题,将被害人郑某某杀害,手段残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予以从轻判处。1995年8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刘忠林死缓判决。在其后的服刑期间,刘忠林及其家属不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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