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四举措”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3.06.2018  23:27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根据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领域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白城市宗教局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并与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书》,做到明确任务重点、措施责任,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将日常安全教育列入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常识。并在宗教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中倡导“文明信奉”,树立文明宗教信奉风气,从而增强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安全措施。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各场所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已配置消防设施的,严格器材年检,确保设施不“落伍”;对各类电力设施进行安检,杜绝电线老化、布置不合理现象。同时,要求场所将防盗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四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落实日常卫生、消防、生态环境保护等管理措施,完善执勤值班和安全应急管理预案等制度建设,确保日常活动安全。将宗教场所安全纳入社会安全防范体系中,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安全事情有人做,安全责任有人负,实现宗教活动场所科学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整改成果进行督促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监查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白城市宗教局  于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