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检察:试水“轻刑快审”新机制 率先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

07.05.2018  22:12

  为进一步优化检察服务,提高工作质效,近日,延吉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时,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案人仅用1天时间就完成了阅卷、权利义务告知、提审、制作法律文书等工作,率先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  

  2018年3月6日23时5分许,犯罪嫌疑人金某饮酒后驾驶黄色“轩逸”牌吉HV3135号小型轿车,在延吉市公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延边大学正门附近时,被执勤的延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园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从被鉴定人金某血液里检出乙醇含量124.4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受案后,办案检察官李青峨启动“轻刑快审”新机制: 4月24日当日,从受理案件到告知再到笔录一次完成,金某只到检察院一次就完成了所有审查。同时被告知提起公诉,时间为同年4月26日。以往,公诉环节,当事人至少要跑三次才能完成,现在只跑一次就可以完成。

  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全鸿一介绍,去年以来,市检察院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相关法规,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该机制是对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由专人办理,通过简化办案流程、简化庭审程序的简化手段达到提高办案效率的目的。同时成立“快审组”, 一站式完成,力争当事人只来一次就完成所有的手续。

  快审组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日内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询问犯罪嫌疑人,三日内审查终结提起公诉。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结时间,解决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时间过长的问题。同时,“危险驾驶”案件采用集中指控犯罪、集中发表公诉意见等举措,对办案时间进行合理分配、整合,并协同法院建立集中审理机制。

  “对轻微刑事案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缓解了我们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简易案件诉讼效率的提高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高效,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使案件在依法、高质、高效办理的基础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鸿一说。  

  据悉,2017年该院实行此机制以来,“快审组”已审结此类案件410件,比去年同期提高了60%以上,审结率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仅今年4月份,该院就受理了49件49人,审结41件,每个工作日内审结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