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长白山西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自首

28.02.2018  23:01

  记者昨日从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日前,发生在延吉市五中公交站前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金某已于26日投案自首。

  2月22日14时许,金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长白山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延吉市五中公交站前时,因操作不当撞在道路中间的栅栏后,又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该小型轿车车上两人受伤,车辆和物品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金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调查,认定金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该中队民警进行大量摸排和调查工作,并于24日锁定嫌疑人金某,但由于嫌疑人金某没有固定住所,给抓捕工作带来困难。于是,民警调查嫌疑人金某的社会关系,并做了大量工作。26日下午,金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金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处以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作者: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