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召开2020-2021年采暖期全省供热工作调度会

16.10.2020  19:43

  9月28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供热工作调度会,调度全省今冬供热开前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全省冬季供热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州)、县(市、区)分管领导,供热管理部门领导参会,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汇报了供热基本情况和准备工作,各县(市)上报了今冬供热准备情况汇报材料。省住建厅柴冠副厅长到会听取了各地的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从汇报情况看,各地开栓前工作准备妥当、应急措施得力,均能够按时开栓供热,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让人民群众能够真正体验到党的温暖、政府的温暖。省住建厅向各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舒适过冬。各地政府要切实落实供热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解决居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加强供热行业管理,正确引导供热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意识。

  (二)切实抓好供热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侵害。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完善供热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能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三)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各地供热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环保部门确定的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密切关注气温变化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督促供热企业做好环保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一步夯实取缔燃煤采暖小锅炉工作。

  (四)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应对疫情的相关准备工作。各地要加大燃煤储备力度,力争储煤量达到所需量的75%;同时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补充煤炭。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学谋划煤炭储备、员工保护和人员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备品备件储备等方面措施。

  (五)推进智能供热试点示范建设,提高供热行业生产服务水平。全面总结我省自2015年以来推进智能供热的具体做法、成效及问题,进一步完善供热自动控制调节系统,开通智能便民服务程序、建设智能管理系统,推动我省智能供热发展,争取建成国家示范项目。为保证智能供热项目可持续发展,建议有条件的城市,主要领导协调价格管理部门,开展供热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六)认真做好供热保障基础工作。各地要建立和完善供热经营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渠道;认真落实《吉林省城镇供热调控系统设计标准》;强化职工业务培训;加强场站建设和设施设备管理水平,健全完善设备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