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能力验证计划满意结果的通报

12.12.2017  17: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6〕171号),总局组织完成了2017年能力验证工作。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6〕127号)规定,现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7年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机构进行公布。名录详见附件。

附件:2017年能力验证计划满意结果名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2017年能力验证计划满意结果名录.docx

附件: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1998—2013年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1998—2013年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继续有效的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13年)》(附件1)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13年)》(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综合处,电子邮箱:fzszonghechu@c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