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20.09.2019  09:4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吉政函〔2019〕7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按照《吉林省市(州)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吉政办发〔2018〕33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成立考核组,对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政府2018年度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总体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着力完善创新机制,切实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履职担当,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省耕地面积10483万亩,超出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1383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386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7380万亩保护目标任务。 

(一)耕地保护责任有效落实。各地区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与省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内容要求,市、县、乡三级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过程监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长春市职责分工明确,优化考核组织方式,对所辖县(市)考核有序规范。延边州、梅河口市各级政府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促进耕地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二)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加强。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通过实施农田平整与培肥、农田灌溉与排水、农田防护、生态保持、田间道路等工程措施,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耕地产能,改善生态环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土地整治与精准扶贫、生态恢复、现代农业有机结合,成为拉动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引擎,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长春市、白城市积极推动补改结合、旱田改水田项目建设。洮南市实施旱田改水田12.23万亩,粮食单产由1000斤/亩提高到1200斤/亩,亩均产值增加1000元左右。长春新区与通榆县实施易地增减挂钩,流转节余指标1.26万亩,获得收益12.64亿元,使3509户贫困户、12960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梅河口市积极谋划耕地产能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将实现新增耕地指标1174公顷,新增产能指标超过1000万公斤,指标验收入库后可保障梅河口市未来10年城市建设发展需求。 

(三)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深入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持续加大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加快完善城镇乡村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推进城市区域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更新评价,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考核评价制度,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普遍增强。2018年,全省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401公顷,处置闲置土地782公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分别位列全国第4位和第16位。白城市、松原市把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年末供地率超过85%;梅河口市多措并举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00%,成效显著。 

(四)耕地质量稳中有升。各地认真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方案,全省实现了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技术全覆盖。大力推广地力培肥和保护性耕种技术,积极开展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松深耕,全省耕地质量主要性状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改善。截至2018年末,全省耕地质量综合等级为4.46,比2017年提高了0.68个等级。进一步健全全省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耕地质量监测点数量达到94个,比2017年增加10个。公主岭市实施秸秆深翻还田16万亩,伊通县实施秸秆深翻还田9万亩,有效增加了耕层深度,避免了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 

(五)建章立制工作成效显著。各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统筹实施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坚持耕地保护日常业务与制度建设及制度落实相结合,积极改进和完善政策措施。长春市研究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机制,吉林市、四平市制定了耕地保护奖励补偿政策,辽源市、通化市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应用到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中,白山市、松原市积极探索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有机融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考核发现,全省各地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各种形态的用地需求旺盛,针对由此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耕地保护政策与生态旅游、林地草地湿地保护等管理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耕地保护方面精细化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从工作落实上看,个别地区存在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后期工程管护措施不到位、缺乏地力培肥措施的现象;从统筹协调上看,个别地区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受补充耕地数量等因素限制,补充耕地指标在本辖区内完成占补平衡难度较大,省级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使用压力较大;从监督管理上看,个别地区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现象,监督执法、责任追究等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经考核,全省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得分均在90分以上,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考核结果如下:

(一)优秀等次:长春市政府、白城市政府、延边州政府、梅河口市政府。

(二)良好等次:通化市政府、四平市政府、辽源市政府、白山市政府、松原市政府、吉林市政府、公主岭市政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号)要求,以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坚持“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