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的通知

24.10.2017  19:42

        吉建科〔2017〕1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通知》(吉建联发〔2017〕23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先后开展了三批2017年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依据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和《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吉建办〔2010〕46号)等规定,经项目申报、材料初审、专业评价、专家组评审和项目公示等程序,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T2航站楼扩建工程等3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其中,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5个,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25个。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建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吉林省2017年度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列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