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典型案例

19.05.2022  17:09

  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主业,聚焦防控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尽职履责、担当实干,为维护全省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民生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共立经济犯罪案件1417起,涉案金额96.2亿元。全省各地公安经侦部门结合本地发案实际,侦破了一批领域性典型案件。

   一、长春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田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

  2021年2月,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田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查,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以犯罪嫌疑人田某、崔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采取“内外勾结、事前预谋、事后分成”形式,共计虚构377起投保车辆交通事故,骗取巨额保险公司理赔资金。

   二、长春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吉林省某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骗取贷款案

  2021年6月,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吉林省某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骗取贷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经查,2018年6月至12月,吉林省某服务有限公司与省外公司签订虚假购买合同,通过向某银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购买合同,以购买原材料名义,多次骗取银行贷款,合计金额1.93亿元,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三、吉林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3•16”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1年3月,吉林市公安局对税务部门转来的“3•16”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线索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常某、张某、金某等人,先后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几家子公司,虚开建筑工程劳务领域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票面金额54亿元,严重影响税收征管制度。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落网。

   四、四平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李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

  2021年8月,四平市梨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李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经查,200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在明知自己无法缴纳注册资金的情况下,利用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形式,设立某担保有限公司,并将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资到3亿元,通过虚假验资骗取工商营业执照,先后为多家企业违规提供贷款担保,导致6000多万元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

   五、辽源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某矿业中心涉嫌合同诈骗案

  2021年3月,辽源市东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走访过程中获得线索,某民营钢铁公司在炼钢无烟煤采购中被合同诈骗。经查,

  犯罪嫌疑人马某利设立“空壳”矿业中心,并以该中心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以1060元/吨价格向某民营钢铁有限公司供应无烟煤3000吨,在供货过程中,马某利以除尘灰冒充无烟煤,采取混运方式交货,价值差额巨大,且极易因炉温达不到温度要求,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六、白山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温某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2021年1月,白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温某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扣押涉案银行卡341张,冻结涉案赃款70余万元。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犯罪嫌疑人温某组织刘某、宋某等人低价大量收购银行卡“四件套”,高价贩卖给从事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不法分子,谋取不法利益。

   七、延边州公安经侦部门破获刘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笑气”案

  2021年5月,延边州珲春市公安局对刘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笑气”案立案侦查,先后对1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缴获笑气大罐379罐,笑气小罐520罐,捣毁制售笑气窝点2处。经查,202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与该同伙成员以盈利为目的,在未经任何相关部门的许可情况下,非法销售“笑气”,涉及吉林省长春市、浙江省台州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山东省菏泽市等地,涉嫌非法销售“笑气”10000余罐,涉案资金370余万元人民币。

   八、延边州公安经侦部门破获孙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

  2021年12月,延边州图们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孙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查封涉案账户2000余个,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经查,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犯罪嫌疑人孙某等人通过收购他人银行卡、对公账户搭建资金支付通道,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提供资金结算服务,谋取不法利益。

   九、白城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吴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1年12月,白城市通榆县公安局对吴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经查,2005年至2020年间,犯罪嫌疑人吴某利用经营通榆县某机动车检测线有限公司、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便利,在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3300余万元,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十、梅河口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破获姜某、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1年11月,梅河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姜某、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07年至201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姜某、于某,以开发工程需要资金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8000余万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将紧紧围绕创建更高质量的全国最安全省份总目标,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维护全省金融管理秩序,助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