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安监局召开2016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7.01.2016  13:58

 

              1月20日上午9时,在江源区安监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区安监局全体安监人员和全区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矿长。

              会上由副局长刘宏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并对2015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6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进一步强调巩固和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加强煤矿关闭期间的安全监管。二是严格监管执法,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四是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水工作,强化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组织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和高瓦斯矿井瓦斯治理能力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五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标准化,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六是强化专项整治,全面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五落实”,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