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色 守护健康——桦甸市检察院开展“食品”、“环境”专项立案

14.09.2017  18:22

    日前,桦甸市检察院以守护“绿色生态、生命健康”为目标,以构建 “四项长效机制”为基础,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保护了环境资源,年初以来,监督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立案案件13件35人,其中盗伐林木2件9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件2人,非法狩猎2件10人,盗窃国有林木4件6人,非法占用农用地3件8人。

   内部沟通、协调机制  

  该院民事检察部在对桦甸市林业系统提起公益诉讼的过程中,发现郭某某、杨某某等6人盗窃国有林木的犯罪事实,成功监督立案了郭某某等6人盗窃国有林木的专项立案监督案件;另外民事部门办理民事抗诉工作中发现张某某、陆某某、赵某某三人为使陆某某的财产不被生效的判决执行,故意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意图规避法院的执行,遂将该案移送刑事检察部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罪开展立案监督。现公安机关已对张、陆、赵立案侦查,并将三人刑事拘留;该院侦查某林业站刘某、李某渎职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陆某某、钟某某等六人毁坏国有林地种植人参犯罪事实,据此该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陆某等六人开展立案监督,现该案被桦甸市人民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外部衔接、配合机制  

  该院根据桦甸市的具体情况,确定以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为工作重点和切入点,明确阶段性目标,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对重点区域、领域开展排查,对受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土地、空气及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区域进行实地踏查,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与国土部门缜密侦查,依法对在基本农田内非法采砂的杨某某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监督,对在承包土地内挖泥炭的徐某某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监督。目前已对杨、徐二人以非法占用农用地批准逮捕,极大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主动摸排、调查机制  

  该院刑事检察部干警广泛收集信息,主动深入清收还林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村屯,通过实地勘察林业采伐现场,发现被审批对象王某存在越界、超审批面积采伐的情况,遂对王某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越界开采的行为并非王某所为,系郭某某、黄某某等8人借王某采伐林木之机盗伐该审批范围附近国有林木,妄图借此浑水摸鱼、蒙混过关。调查取证后,该院对郭某某、黄某某等人立案监督,现已查实郭某某、黄某某等8人盗伐林木合立木材积10.336立方米。同时在盗伐林木过程中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5株,目前该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起诉至人民法院。

   派驻人员、介入机制  

  桦甸市检察院在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城区及乡镇案件多发的四个派出所设立检察官联络办公室,定期派员对公安派出所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点监督可能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擅自撤销案件、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或是徇情枉法、徇私舞弊瞒案不报、瞒案不查等情况。派驻的检察人员在一起命案现场了解到有一个专门流窜于桦甸市周边以捕捉、收购野生蟾蜍为职业的犯罪团伙。经派驻人员侦查后,该院对高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狩猎罪立案监督,经进一步侦查,目前已经查实高某某、李某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数量达到5万多只,同时查找高某某、李某某等人违法犯罪赃款赃物的去向,在全国各地挖出了藏在幕后的二十多名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嫌疑人,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