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检察院:创新司法服务 促进企业发展

11.05.2018  11:06

  珲春市检察院贯彻落实省委“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建服务企业发展绿色“直通车”,延伸服务触角,创新服务载体,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司法服务和经济发展的融合。

   一是搭建检企沟通“绿色通道”。 珲春市检察院把与企业沟通联系作为开展工作的“润滑剂”,开展了走进园区、走进企业活动,多次组织人员与企业干部职工面对面沟通交流,真正了解企业之需、企业之难、企业之忧,为服务企业发展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建立了党组成员分包服务责任制,重点对大唐(珲春)发电厂、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雅戈尔(珲春)国际服装城、珲春浦项国际物流、水产深加工、生物制药等多家重点企业开展检企对接,全面营造“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得到有效延伸。

   二是立足职能为企业“保驾护航”。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各种所有制企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环境。截止4月底,共批捕涉企犯罪案件2件7人,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创新当好企业“法律保姆”。 在做好职能化服务的同时,珲春市检察院还将保障涉外企业作为重点工作,成立了专门的俄、韩、朝法律研究室,购买俄罗斯、韩国、朝鲜等法律书籍180余册,抽调3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警专门从事服务外商企业工作,专门为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自省委开展“三抓”活动以来,我院多次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先后举办各种形式的检企座谈会7次,为重点企业举办专题法律政策辅导6次,发放检务公开、法律知识书册1000余本,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学法、知法、懂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