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市项目的函

05.12.2016  21:07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发挥农业标准化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标委办农函〔2016〕173号)要求,吉林省质监局协调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烟草、水利等部门,围绕我省优势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区域发展重点,组织推荐了6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近几年,吉林省委、省政府为推动稻米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稻米质量和价值,增强大米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核心,打造“安全、营养、好吃”优质吉林大米,通过加强大米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精深化加工、全程化监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附加值,实施了“健康米”工程。吉林省质监局紧紧围绕吉林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现由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吉林省质监局研究决定,向国家标准委推荐增加1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项目。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先后承担了第五批、第七批国家级绿色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2013年,被国家标准委评为“第七批全国农业标准化优秀示范区”。目前,梅河口市人民政府依托全市良好的稻米标准化生产基础,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长效机制,引进优质资源,着力破解制约梅河大米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紧紧围绕“建设三大体系、打造绿色大粮仓、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战略任务,以农业标准化为主要抓手,突出做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品质化消费理念宣传、普及、推广工作,进一步夯实梅河口市水稻标准化生产能力,努力打造梅河大米品牌,力求使农业标准化工作在服务“三农”上寻求新突破。 《质检总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面合作备忘录》第五条中明确要大力支持吉林省实施标准化战略。其中,提出了要强化推动吉林省开展农业标准化等试点示范工作,在示范数量、类别等次和项目经费上予以支持和倾斜。恳请国家标准委对此项目予以支持。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