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局“三个明确”抓好基本单位年报工作

23.06.2018  02:2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做好2017年基本单位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基本单位信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化市局高度重视,科学组织,积极部署,确保基本单位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明确工作导向,抓谋划。通化市局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着重强调年报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四经普”的基础性工作,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提升了大家工作的紧迫性。此次年报工作利弊交错,虽然有国家平台数据作为支撑,为获取部门数据提供便利,但是因为这些数据没有事先筛选,批量导入致使数据维护量非常大,增加了工作难度。基层工作人员知难不畏难,提早谋划,号召县、市(区)局(分局)要举全局之力做好维护工作,同时组织名录人员就以往年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集体商议,共同谋划,为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明确主体责任,重落实。组织名录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主体,开展名录库系统平台数据维护工作。市县两级调动了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组织名录库业务人员、专业人员、聘用人员、实习生、乡(镇、街)统计助理等26人共同维护,维护量近二万余条。

  一是利用五证合一新系统,开展企业信息剔除、变更、新增、异常单位处理等信息维护;二是加强与地税、民政、编办等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部门数据作比对;三是借内网延伸乡(镇、街)工作,调动基层力量,组织培训,提高维护质量。截止到目前,通化市已有三个县、市(区)局(分局)完成了对乡(镇、街)统计人员的培训,培训总人次达48人次,其他县级局也正在谋划培训工作,预计6月中旬完成乡(镇、街)统计人员培训和国家部门数据处理系统的全部数据维护工作。

  ——明确问题症结,保质量。利用数据审核结果提示,修改错误指标6000余条。因为维护和改错工作是同时进行,维护进来就伴随着一系列的指标错误,我们也对通化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分局)的修改内容进行了明确,法人在市级以上的产业单位都是由市级名录维护人员来做,这样也能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首先加强纵向联系,及时与省局、各市(州)和县、市(区)局(分局)沟通问题,对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梳理,对于银行、保险、电力、石油、通信、烟草等单位认真核实,对照孤儿产业查找联系上级单位及当地统计部门,及时补充信息,确保零错误上报;其次加强与企业间的沟通核实,这也是往年工作的难点。一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了解,对于我们索要的一些指标信息企业有诸多顾虑和担心,不愿配合,名录维护人员都能够耐心的做解释说明工作,以统计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向企业保证,征得企业的理解和配合;再次利用信息平台查询、核实企业信息及基本经营情况。由于部分企业经营不稳定,统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不断更换,给我们调查一些信息制造了阻力,基层统计人员化阻力为动力,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APP”等平台获取企业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确保了数据的全面、客观;最后利用名录库各专业样本信息比对配合省局做好日常查询工作。对于一些异常数据,通过电话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了解企业情况,及时消除了异常数据,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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