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 吉林启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

27.07.2017  15:03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磐石市举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会,拉开了全市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序幕。

  今年初,吉林中院将推动刑事诉讼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作为重点工作,将磐石市人民法院列为改革试点。

  据审理该案的审判长介绍,当天观摩的案件根据庭审实质化工作要求,在庭前已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解决了管辖权异议、非法证据排除、庭审举证质证方式、申请证人出庭、调取新的证据等与审判相关问题,听取并归纳、固定了控辩双方对证据和事实的争议焦点,极大地节省了庭审时间。

  “我作为本案的证人,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愿负法律责任。”庭审中,两名证人、一名侦查人员、一名鉴定人出庭接受了控辩双方的询问,法律援助律师为其中一名被告人进行了辩护。

  该示范庭充分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决定性作用,体现了“诉讼证据质证在庭上,案件事实查明在庭上,诉辩意见发表在庭上,裁判理由形成在庭上”的具体要求。

  吉林中院院长姜富权介绍,全市法院将继续做好示范庭审,推动构建侦查取证规范严谨、公诉举证充分有效、关键人证应出尽出、刑事辩护有力到位、庭审程序驾驭有度的刑事诉讼流程操作模式,真正实现从侦查为中心到审判为中心的转变,促进司法水平的全面提升。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