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只跑一次”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会在长春召开

31.10.2018  15:03

  为了落实省政府关于群众办事事项标准化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梳理规范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省、市(州)、县(区)三级“只跑一次”办事事项目录,10月30日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在长春召开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只跑一次”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会。

 

  会前,省民委(宗教局)依据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的《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等民族宗教法规,研究梳理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办事事项不统一、下放职权与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不符等问题,重新统一规范了 “只跑一次”办事事项目录。会议对三级办事事项目录进行了逐一解读,并充分征求了与会人员意见建议,由省民委(宗教局)修改完善后,全省“只跑一次”事项目录将以文件形式印发,由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办事事项,进一步梳理审批流程,细化优化办事指南,更好地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

  省民委(宗教局)相关处室、各市(州)民委负责政法工作处(科)长和负责“只跑一次”具体工作人员,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前郭县、长白县、伊通县民宗局负责“只跑一次”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法规处 张学慧 陈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