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宗教局举办2018年全省伊斯兰教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14.05.2018  12:09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维护伊斯兰教稳定。5月10日,省宗教局在吉林市举办了2018年全省伊斯兰教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相关处室,各市(州)宗教局、扩权强县试点县民宗局业务科长,省、市伊协的会长、秘书长、全省各清真寺管委会主任及其他教职人员,共2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省宗教局副局长安玉杰从充分认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主要原则,深刻理解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一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培训所学的内容和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推上到一个新高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宗教三处   赛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