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实施意见》

15.06.2017  00:42

 

              6月12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5个部分19个方面,对全面推进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具有深远影响、意义重大。
              会议指出,启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就是要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夯实责任、优化机制、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我省安全生产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安全生产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深化年”活动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要做好“五个深化”文章,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化改革创新,既要抓紧研究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一些新的关键性改革措施,完善体制机制框架,更要着力推动已出台改革措施的落地,增强改革实效。要深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监管职责法定化,确保“五个责任”全方位、无遗漏地落地生根。要深化法治建设,健全落实各项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着力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要深化综合治理,强力推进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强化源头把控和风险管控,确保管得住、查得实、防得牢。要深化基础建设,切实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能力、防范能力和监管能力,为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