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局长在吉林日报撰文: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04.06.2018  00:35

杨凯局长在吉林日报撰文: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杨 凯

 

  6月1日,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拉开了帷幕,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我们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年”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向好,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就安全生产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安全发展理念、责任体系、改革发展、依法治理、应急管理等作出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安全生产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构成了系统完善、内涵深邃、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克强总理多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经常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思想再统一、工作再抓实、落实再提速,加快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科学的安全监管体制、严格的监管执法机制和严密的安全防控体系,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历史使命。

   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自觉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向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职责所在,必须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狠抓“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年”的实施意见》,强化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基础治理等“五大治理”。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工作月调度和季通报制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突出10大领域专项治理,做好煤矿灾害治理、“专家会诊”、高瓦斯矿井突出危险性鉴定、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危化品行业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绘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编制、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

  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做好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政策解读和宣传贯彻,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细则,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配齐配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安全监管力量。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市、县两级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职责全部纳入“三定”规定,建立完善的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实行本级安委会办公室和纪委监委“双备案”。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每个行业选树一批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完善巡查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对发生事故或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地方政府及企业负责人。

  狠抓防控体系建设。严格安全市场准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隐患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取缔。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系统排查辖区安全风险,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落实技术、制度和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辨识、公告、治理、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

  狠抓安全监管执法。严格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落实“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要求,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积极推动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惩戒震慑。

  狠抓城市安全发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出台《吉林省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防控机制、监管效能和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狠抓改革创新。完成安全生产领域41项改革任务,推进12个县(市、区)安全改革发展联系点先行先试工作,尽快形成一批改革成果。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管理,培育发展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红名单”和“黑名单”管理,落实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

  狠抓基础建设。从基础工作抓起,强化安全科技、应急管理等保障工作。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系统数据、业务办理、基础支撑、标准规范、风险预警、实时监测等功能。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进入应急状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高效处置,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安监部门负责人专题安全培训,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建立系统性、常态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和新修订的《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全身心地投入到“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当中,以月促年,把“安全生产治理年”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