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报]吉林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

12.11.2014  23:46

 

  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吉林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严格安全准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进一步严格安全监管责任

  方案提出,要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综合监管工作规范,严格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理清部门具体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形成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层级分明、互促互补的“三位一体”监管合力。制定出台重大安全隐患综合整治组织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办法,按照属地政府全面负责、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原则,建立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常态化重点整治和集中治理工作机制,对涉及多部门、跨地域整改治理事项,要切实防范和堵塞因部门职责交叉、地域联动脱节造成的监管真空和漏洞。

  进一步健全追责机制

  牢固树立视隐患为事故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事前监督监管责任落实为重点,将企业不按规定落实培训制度和组织应急演练视为隐患,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定出台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职责和程序,加大事故责任“倒逼”、“倒查”追责力度。对严重非法违法典型案件、社会影响恶劣事故等,实行提级调查处理。探索建立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尽职免责工作制度。

  探索创新社会管理竞争机制

  探索在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相对集中地区和涉氨制冷、冶炼铸造等专业监管难度较大单位引进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有效利用社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资源、专业特长和责任能力,采取公开竞争招标,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主和组织企业统购联购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由社会组织定期、定点、定向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排查、鉴定评定和指导服务,对重要环节部位隐患排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验收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等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完善监管执法机制体系

  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推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充分运用3G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推进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建立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间案情通报机制,严格案件移送程序,细化并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

   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

  完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教学体系、考试体系、执法体系、信息管理体系等建设,探索变“招工”为“招生”的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培训与考核管理;开发使用全省安全生产网络学习平台,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实训制度,开发特种作业各工种仿真实训系统;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资格考试题库,加快计算机考试点和考试机构建设;将农民工培训纳入各地促进就业规划和职业培训扶持政策范围,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