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学习更新知识体系 笃学深思提升履职能力

30.05.2022  20:35


5月28日,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一次集体(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丰富、更新法律知识体系,紧跟法治前沿,把握立法动向,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学习会采取内部辅导方式,刑三庭、信访局、刑一庭、民一庭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4部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集体辅导,对立法背景意义、法律适用、新旧法条对照等进行深度分析解读,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与会人员还就具体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以及工作中的常见问题等进行了交流讨论,有效提高了学习质量。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重大意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学习制度,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干警及时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夯实专业知识基础,练就过硬本领。要强化专题培训,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深刻领会把握立法精神,领导干部、审判专家、业务骨干、先进典型及办案法官要带头上讲台,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结合业务工作“精品工程”推行青年干警业务导师制,同时发挥好高、中级法院审判业务条线审级监督、业务指导作用。要落实好普法责任制,通过司法实践和开展普法“六走进”活动,向社会公众宣讲法律,解读典型案例,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牢牢把握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这一主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认真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落实好省法院出台的《实施意见》,坚持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要认真贯彻实施新《刑诉法解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诉权保障,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要认真贯彻实施新《民诉法解释》,依法有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正确理解独任制扩大适用的立法意图,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省法院全体院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