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失信 处处受阻 159户市场主体为失信“埋单”

29.03.2018  20:53

来源:长春日报 李秀薇

企业为其失信行为“埋单”不再是偶然事件。27日,来自市工商局的一组数据引起记者注意:由32个部门共同签署的我市首份《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生效至今的97天里,已有62户企业、97户个体户因年报信息不准确被工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银行贷款、工程竞标、受让土地、公司上市等方面受阻。

“一处失信、处处受阻!”我市某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苗女士深有感触地说,她的企业就曾因信用问题痛失500万元贷款,错失发展良机。

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是由我市工商、税务、金融、环保、司法等32个部门联合签署的一份行政权领域联合性文件。该文件从执法监管、市场准入、行业规范、社会认同等方面确定了41项惩戒失信企业的措施,包括禁止失信企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工程竞标、受让收费公路权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

该文件的有效执行,让失信企业“尝尽了苦头”。2月,某物资经销公司因失信被银行“冻结”账户;3月,某传媒公司因失信被取消参与竞标的资格,某民营企业因失信无法获得“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证明”未能在“新三板”上市……

这些失信企业均被我市工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布。“这份名录是银行不为这些失信企业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中国银行南湖大路支行客户经理孔雪说。

牵头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市工商局负责人说,这份文件执行后,已有数百户企业主动修正失信行为,最终被工商部门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这份行政权领域联合性文件的签署,改变了过去各部门对失信企业‘单打独斗’的惩戒模式,将推动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化、常态化。这有利于提升长春城市形象、打造合法高效营商环境。”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兆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