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中院9小时执行 多年借款合同纠纷案

25.04.2018  17:22
  近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长达四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执行。申请执行人对该执行局法官在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中攻坚克难、多点发力的实际行动,表示大加赞赏。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曾经与被执行人是朋友关系,2013年初,被执行人做生意困难,向申请执行人借款100万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期,被执行人仅还了部分利息后再也没了消息。申请执行人无奈将被执行人起诉到法院。 

  在法院多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一直不露面,最初还接听法官电话,后来电话干脆不接听。另一被执行人李某(与杨某原是夫妻关系)在去年9月向法院书面承诺15日之内把房屋交与申请执行人,后来也失去联系。 

  在经过财产线索查找,被执行人在四平某处有房屋一套,经评估、拍卖(流拍)、公告送达等程序后,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流拍价格接受该房屋。 

  4月10日,该法院依法对杨某、李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执行中,法官、法警们对室内所有物品进行了登记打包。由于被执行人房屋内物品较多,法官和法警们用了整整9个多小时才将所有物品搬运到临时保管处。四平市英城公证处四名公证员对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公证。 

  将被执行人的物品妥善保管好后,在公证人员见证下,执行法官将被执行房屋交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林某,林某对执行干警不辞辛苦、秉公执法的敬业精神大加赞赏,一再向法官表示感谢。 来源:城市晚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