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

16.11.2018  06:42
  •   11月15日,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家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徐家新强调,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障;是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抓手。全省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之路,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徐家新要求,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涵。郭声琨书记在讲话中系统阐述的“五个根本”,是建立在基层实践基础上的理论总结,是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必须牢牢把握的精神内核。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可能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成果。要加快推进司法服务智能化建设,推广在线调解、在线诉讼等服务,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更好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推动建立基层社会治理善治体系。要善于以个案为突破口,发挥好司法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普法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让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