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起草《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进行调研的通知

01.03.2018  13:01

吉建征〔2018〕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征收局、执法局、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18年,《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为做好《办法》的起草工作,确保《办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我厅决定开展起草《办法(草案)》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此次《办法》的起草制定,对完善我省房屋征收政策法规体系,规范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保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将深入影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房屋征收工作。各地住建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研究,认真总结梳理亟待明确细化的房屋征收工作程序、规定和制约工作推进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工作措施,内容要详实具体、清晰明确,为文件起草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切实提出意见及建议的相关内容。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框架内,对需要在《办法(草案)》中解决的有关问题,提出明确的解决措施办法及有关意见建议。具体内容应包括: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理由根据。3月10日前,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将意见建议的书面材料(加盖征收部门公章)报送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

三、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在归纳整理各地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厅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有关市县进行调研,进一步研讨完善《办法(草案)》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文件起草工作。

联 系 人:朴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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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