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学习讨论活动

19.09.2017  20:25

 

  9月15日,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集中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并开展讨论。会前,院党总支就学习内容进行了部署要求: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调三个“学习”,准确把握学习讨论目的意义,争做黄大年式共产党员,各党支部要强化对学习讨论的组织指导,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会上,各党支部就黄大年先进事迹进行了学习讨论。黄大年教授用其光辉灿烂的一生,完美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在他的身上没有个人的功名利禄,只有祖国的需要,当祖国召唤,漂洋过海也要回报祖国。“只要祖国需要,我必全力以赴。”黄大年同志说到了,也真正的做到了。 

  讨论中,广大党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弘扬正能量学习黄大年同志的事迹,兢兢业业,在本职工作上发扬自己最大能量,在平凡的工作中为祖国的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